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创新机制体制 创建“特区”示范

时间:2014年11月07日信息来源:云南民族大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引领带动辐射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

本报讯 近日,学校党委行政审时度势、顺应发展、抢抓机遇、试点先行,全面启动“学院特区”、“学术特区”建设的探索工作。学校针对有基础、有条件、有特色,发展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的学院、学科和团队,分别建设“学院特区”与“学术特区”。两个“特区”将在学校授权的范围内,实行特区负责人负责制,赋予特殊权利、给予特殊政策、予以经费支持,确保两个“特区”建成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的示范,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和辐射功能,成为学校改革发展的开路先锋,进而推动学校实现内涵发展、跨越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探索“学院特区” 引领内涵发展

指导思想:高水平民族大学需要有高水平学院作为支撑和引领,建设高水平民族大学应从建设高水平学院开始。学校将通过采取增加投入、政策引导、赋予特权等措施建设“学院特区”,使部分具有优势学科和明显特色的学院,在较短的时间内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科研创新能力、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社会及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使之建设成为高水平学院,进而成为建设高水平民族大学的开路先锋,引领其他学院共同发展。因此,开展“学院特区”建设将是破解发展难题、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加快高水平民族大学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原则:“学院特区”坚持突出特色、重点建设,试点先行、滚动实施的原则。学校将遴选1—3个学院作为“学院特区”试点建设,并结合实际增设“学院特区培育试点”。“学院特区”以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每2年遴选一次,滚动实施,动态调整。

遴选条件:学院申报“特区”必须具备以下5个基本条件:一是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有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有特色鲜明的发展内容、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研究团队,且已形成较明确的学科研究方向;二是有博士学位授权点、或具有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或国家级特色专业;三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值25%以上,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比例达到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值45%以上;四是科研方面8项遴选条件中要达到5个以上;五是教学方面近三年内获5项校级、2项省级及其以上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本科教改工程项目。  遴选程序:遴选遵循自主申报、科学评估、公平竞争和学科平衡的程序。学院填写《学院特区申报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11月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网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组织以校外专家为主的专家组负责答辩工作,最后将拟立项名单报学校会议审定。

建设内容:学院特区立项建设后,将着力在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推进高端师资队伍建设、培育和建设高水平科研平台、推进跨学科建设、加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环境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

政策措施:学校将在人事管理、人才计划、招生指标、科研任务、分配政策以及后勤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倾斜支持。

资金保障:每年给予学院特区200万元的专项资助,学院特区校内津贴分配总量核拨到学院,由学院特区自主确定分配方案进行分配。在自筹经费的使用方面,学校给予特殊政策保障。

培育试点:对于因少量指标未能达标而不能入选学院特区的单位,若基础较好、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发展强劲,学校可以认定为培育试点单位。通过培育考核达到预期目标后,可以进入学院特区建设单位。列为学院特区培育试点的学院,学校每年给予50万元的专项资助;其改革措施、建设任务根据实际确定。

成效考核:依据建设目标,学校对建设单位每2年进行一次中期考核,每3年进行一次周期考核,考核坚持奖优罚劣原则。

打造“学术特区” 点燃创新激情

在科技创新置于国家发展全局核心位置的今天,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发挥作用、有益于创新思路迸发的“学术特区”的科研人才管理模式,将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挖掘和整合学校的研究力量,汇聚和培养一流的人才,扎扎实实地提高科研质量,提升学校解决现实重大问题的能力,从而加快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的步伐。

指导思想:学术特区研究领域应是学校多个不同优势特色学科或重点发展学科的交叉领域,是学校确定的优先发展学科领域;必须符合科学前沿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文化传承创新、区域发展等领域,是解决区域经济社会民生关注重大问题的科技科研创新领域。必须由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长江学者等领衔,具有一支研究力量强大和一定规模的研究团队。

建设原则:根据学校实际,遴选1—3个学术特区进行试点。学术特区以3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滚动实施,动态调整。

组织构架:学术特区属于学校直属的科研机构,在人员聘任、薪酬分配、实验室建设等方面采用独立的运行机制。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财务自主权。设立项目负责人制,下设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等,根据这个系列确定相应的待遇。研究人员队伍由学校在职全日制工作人员和校外全时工作人员组成,岗位数由学校设定,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管理原则。特区人员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可指导研究生或承担研究生教学的部分课程。根据学术特区设立的目标、任务与学科特性等实际,学校每年支持学术特区100-200万元专项经费。

遴选程序:研究团队填写《学术特区申报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11月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网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组织以校外专家为主的专家组负责答辩工作,最后将拟立项名单报学校会议审定。

基本任务:学术特区必须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发展目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高水平民族大学建设规划开展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学术特区必须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科学研究等目标。

管理方式:学术特区实行合同目标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各类人员的考核办法,依据合同对相应人员进行考核与管理。每年应向学校汇报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所取得的成果。学校将视其投入产出的情况决定下一年度的投入和支持,并及时进行政策的调整。

考核评估:依据建设目标,对建设单位每2年进行一次中期考核,每3年进行一次周期考核,考核坚持奖优罚劣原则,视具体情况继续加大投入建设、限期警告整改或撤销该特区。(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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