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收听收看全国、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时间:2015年03月28日信息来源:建水教育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3月26日下午,我县在电信大楼五楼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云南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北京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教育局局长师明旭、副局长李胜,政法委、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等其他领导及各学校领导共计50余人在建水分会场收听收看。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强调,学校安全是最让人牵挂的公共安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加强基础建设,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要强化校内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加强学校技防设施建设,完善和落实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突出校舍安全性。二是创新管理、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安全环境。要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各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作用,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警校联动以及与综合治理等部门的联防联控,切实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三是抓住重点领域,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要梳理分析学校安全事故发生一般规律,严防溺水、上下学交通安全、校园拥挤踩踏、校园火灾等事故,严防食品安全问题和传染病,尽最大努力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和伤亡人数。四是深化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和幼儿自护自救能力。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推动安全知识“三进”工作,广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帮助广大学生和幼儿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五是坚持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法治化。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风险管理顾问制度和多元化涉校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风险防范体系。六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维护学校安全的领导、指导和监管职责。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密切家校合作,家长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我省在昆举行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会议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把学生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做实做透、做细做好,千方百计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和广大师生平安健康。     会议指出:以“一岗双责”为核心,以“杜绝群死群伤事件、杜绝敏感事件,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和伤亡数”为目标,今年学校安全工作将在治理学生遭受性侵、溺水事故、校闹事件、交通事故、暴力恐怖袭击等重点问题上有新突破,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夯实三项基础,继续把“三防建设”作为“全面改薄”的重点,重点加强要害部位视频监控、消防、报警等技防设施规范化建设,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将新《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列入省政府法制办二档立法计划,出台学生伤害事故问责、学生伤亡事故争议处置、预防学生遭受性侵、预防踩踏事故、预防学生溺水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各地各校要按照规定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分类分层组织校园安全专题培训,提升校园安保队伍专业化水平。突出五个重点,全力降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人数;全力降低学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全力杜绝教师猥亵学生案件,全面落实师德师风表现“一票否决”;全力预防和减少“校闹”及其他安全事件;全力预防暴力恐怖事件。推进六项建设,即推进安全教育体系、校园安全评价体系、校园警务室、校园安全文化、安全精细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会议强调,各地各校要及时完善更新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将演练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提高师生避险、逃生技能和自护自救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杜绝出现推诿扯皮、政令不畅,迟报、瞒报等误时误事行为。一旦发生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学校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协调,控制事态,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和舆论引导,全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要按有关规定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向省教育厅报告事故概况,24小时内上报书面情况。要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适应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新常态;要把工作重心放在“事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坚持铁的标准、铁的面孔、铁的手腕进行治理。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追究问责。                                          (编审:范荣德)        
(作者:佚名 编辑: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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