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教育局举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讲会

时间:2016年11月23日信息来源:景洪教育局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景洪市教育局举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讲会

 

根据市委“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及时组织广大党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迅速掀起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热潮”的要求,为引领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理念,主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力,推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在景洪教育的贯彻落实。9月2日,景洪市教育局举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宣讲会。宣讲会由景洪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高建越同志主讲。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股室长、主任(负责人),各校园长、党总支(支部)书记、青科中心主任,市教育局机关、市进校党支部全体党员等共120余人参加宣讲会。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丕明主持。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高建越同志从要增强“四种意识”讲起,为全市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解读了《问责条例》的相关内容。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从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要深刻认识《问责条例》的政治性,深刻理解《问责条例》的基础性,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指向性;要把责任主体扩展到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要把责任落实到党的领导干部,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建设各个领域齐抓共管、职责明确的问责格局,实现责任共担当、问责全覆盖。二是要增强大局意识,从全局的角度看待《问责条例》的实施。要找准职责定位,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要突出精准问责,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程序,正确运用问责方式,规范问责方式表达。三是要增强核心意识,用确保一致的态度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要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德,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向,始终与党中央同心同行,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公平公正和党对问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四是要增强看齐意识,加大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狠抓《问责条例》的落实。要在思想认识上自觉“对齐”,在调整适应上主动“补齐”,在以上率下上确保“整齐”。

高书记结合近期景洪市及教育系统典型案例,对《问责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引领在座的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进一步激发了担当精神。

最后,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黄丕明就如何贯彻落实好高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局机关各股室、各校园负责人要带头学、全面学,全体党员干部要加深理解、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形成共识上下功夫,从行动上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贯彻。二是各党总支(支部)要对照问责情形,认真检查梳理,对照检查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八项规定、纠正“四风”不力、“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党费没有按时足额上缴等问题,对照检查是否存在该发现的没有发现、发现后该报告的没有及时报告、该整改的没有认真整改的问题,对存在问题不仅要坚持查处,而且要严肃问责。三是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与抓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将问责的压力转化为尽责的动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大力抓好分管工作责任落实,确保教育系统各项工作良性发展,为教育工作更好地服务“六个”景洪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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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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