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一期

时间:2015年05月18日信息来源:云南中医学院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云中讯(通讯员 席晓蓉)受云南省卫计委中医传承发展处(云南省中医管理局)委托,云南省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卞瑶院长、研究生处袁嘉丽处长、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赵文娟主任、学科管理办席晓蓉主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夏咸松、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科周晓娜及针灸推拿康复学院单娥仙、继续教育学院赵敏姝一行8人于2015年5月5日-7日在成都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组织的“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一期)”的培训。我校第三附属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及我校教学医院文山州中医医院、玉溪市中医医院、昭通市中医医院的相关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此次培训。

2014年国家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要求,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3年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即“5+3”模式。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他们具有“双重身份”。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实现研究生培养院校与规培基地在招生与招录、培养过程与培训过程、学历学位授予与职业培证书发放相结合。

此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组织的“全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一期)”的培训,主要精神是按国家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要求,自2015年起,各省(区、市)要在本地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培训能力和水平,扩大培训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培训对象基本全覆盖,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及2015级新招收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云南省参加培训人员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教育处处长周景玉合影。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中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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