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区校区临时党支部组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时间:2016年12月02日信息来源: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的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一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从理论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是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化。     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学习全面从严治党践行“四种形态”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先进模范作用,严格落实好学院党委关于开好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具体部署,北市区校区临时党支部于2016年11月25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对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学习。                                   本次支部会以进一步强化学习全面从严治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主题,会上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摘编;重点学习了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之一至六:《“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是最大的爱护》、《“四种形态”主责在党委》、《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深化“三转”的方向》6篇文章;深入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                                      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严明纪律是具体化。通过从轻到重、从普遍到个别、从常态预警到非常态严厉惩罚层层设防,使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制裁覆盖到全体党员,使党员的思想行为能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最大限度保障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避免滑向腐败深渊,充分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的管党治党的要求。这次支部会的召开进一步提高了支部党员思想认识,有利于大家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对象和条件,强化实践“四种形态”的责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实践“四种形态”的浓厚氛围。会上,支部党员真诚交流、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和建议,纷纷表示:严管是厚爱,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增进团结、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在以后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学思践悟 “四种形态”,做合格党员。   北市区校区临时党支部供稿                                                   2016年11月25日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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