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经教育厅核准生效

时间:2015年10月29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日前,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1号,对《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予以核准。 我校于2012年正式启动了章程制定工作,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成立《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全面负责起草和推进章程制定工作。章程在论证修改过程中,注重民主参与的层次及渠道,李永忠院长组织召开不同层面代表参加的多场章程征求意见会,深入讨论了学校的办学特色、培养目标、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以及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征集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章程先后修订7稿,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后,报教育厅核准。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共有10个章节88条,主要从总则,学校与举办者,功能和教育形式,治理体系,教职工,学生和学员,学校与社会,经费、资产与后勤,校训、校徽、校歌和校庆日等十个方面,在体现《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必要内容的基础上,展现了高等职业教育特点和学校办学特色, 传承了历史文化精髓。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的核准标志着我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我校将认真抓好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加快建设一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步伐。(党院办供稿)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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