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学院公办民助混合制校企合作改革方案评审会举行

时间:2014年11月07日信息来源:云南民族大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11月3日上午,我校文化学院公办民助混合制校企合作改革方案评审会在莲华校区举行,会议就文化学院“公办民助混合制校企合作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评审。

省政协副主席罗黎辉,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天淳,省人大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和福生,省科技厅副厅长关鼎禄,省教育厅法规处处长杨丽宏,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王永全,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处长金振辉,我校党委书记陈鲁雁,校长彭金辉,副校长和少英,校党委委员李光明,以及九龙公司副董事长晏丹、格桑卓玛,文化学院及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李光明委员首先向在座领导和专家汇报了文化学院发展情况:经过3年的发展,文化学院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初步建立一支与培养应用型人才相适宜的教师队伍,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初具雏形,院内外的实习实训基地已成体系。但现在还存在体制不够健全、完善的问题,也没有完全形成校企合作的新机制。因此,我校希望通过办学体制的改革,创新产教融合,力争用3-5年的时间,建成转型发展校企合作示范学院,就业质量显著提高,服务区域重点产业转型升级能力明显增强,人才培养“立交桥”更加完善。

罗黎辉副主席主持评审会,到会专家就改革方案各抒己见。专家们表示赞赏并赞同改革方案,但是强调要在改革求生存的基础上,立足现实,搞好顶层设计。通过对方案的修改和实行,进一步实现校企资产清晰,责权明确,治理结构完整,以及运行高效。

陈鲁雁书记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鼓励混合所有制的发展,要发展好文化学院,现在必须从模式改革入手,进行规范化管理,对股权结构进行改造,权责也要合理分配,以防止资产流失等情况发生。

彭金辉校长说,会后我校将尽快组织修改方案,将举大力做好文化学院“公办民助混合制校企合作改革试点”工作,为云南高校改革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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