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在我校召开

时间:2014年09月19日信息来源:云南民族大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在我校召开

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讲话,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员姚发明讲话,校党委书记陈鲁雁等四位高校党委书记作交流发言

 

9月19日上午,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在我校雨花校区国际交流中心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讲话, 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员姚发明讲话。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工委书记李培同志主持会议。在主席台就坐的还有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省纪委副书记赵志彬,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何金平,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杨军,省纪委常委拉玛·兴高,省委办公厅副主任何巍等领导。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同志指出,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是世人心目中的神圣殿堂,近年来,高校违纪违法案件层出不穷,成为新的腐败高发区,随着形势的发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日益重要和急迫。这次会议就是要以甄朝党案为反面教材,进一步把握形势,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举措,深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辛维光强调,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影响特殊,责任重大,高校在实施科技兴滇和人才强省战略中担负着重要使命,要把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关口”,全面落实高校党委主体责任,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动力,解决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使高校既成为传播和创造知识的精神殿堂,又成为风清气正的廉洁净土,巩固和发展大学特有的人文精神和环境。

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员姚发明围绕充分认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义、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围绕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等作了讲话。

我校党委书记陈鲁雁以《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七个关口,推进阳光治校》为题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他介绍了学校开展“决策权的规范运行,执行权的阳光落实,监督权的有效保障”的治理思路以及学校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七个关口,推进阳光治校的情况。

云南大学党委书记刘绍怀、云南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叶燎原、昆明医科大学党委书记王灿平也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省各高校等领导参加会议。我校参加会议的有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学院党政负责人。

会议开始前,与会同志参观了我校风险防控工作展览,观看了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片《重塑》。

会场全景

 

辛维光等领导参观我校风险防控工作展览

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党工委书记李培同志主持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辛维光同志讲话

     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员姚发明讲话

我校党委书记陈鲁雁作大会交流发言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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