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进一步推进 “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时间:2015年05月12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2015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和省林业厅党组、省委高校工委、高校纪工委的部署,坚持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进一步推进 “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为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一是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学院党委严格执行《云南省高等院校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云南省林业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组织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推进会,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的要求,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全面落实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负首责、负总责,党务、业务一起抓,方向、大事、干部一起管,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重点部门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既要对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又要积极协助书记抓好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职能部门和院系的主要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切实解决所在工作领域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和突出问题。

二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云南省高等院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加强对班子成员、“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落实情况、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方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会商、约谈、倒查、通报,提出监察建议,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机制,增强考核针对性和成果运用的严肃性。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述廉工作,从今年开始,中层以上干部要进行专门述廉,并按规定建立廉政档案。学院纪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向驻林业厅纪检组和省委高校纪工委汇报学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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