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院章程核准修订稿

时间:2015年06月12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2015年6月10日,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章程(核准修订稿)教职工代表讨论会在安宁校区综合楼11楼会议室召开。来自学院各部门的教师代表、工会委员以及工会小组长等30余人参加本次章程讨论会,参会教职工代表对修订后的章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讨论,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院长彭增华参加会议,会议由工会主席、副院长李磊主持。
    首先,发展规划部部长李国华作为本次章程修订的负责人对章程的修订情况作了说明。他指出,为进一步规范办学,使民办高校依法治学、依法治校,教育厅多次组织会议,对民办高校章程的修订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我院于2015年5月成立了章程起草小组,并拟定了章程起草及报备时间推进表,严格按照计划推进章程修订各项工作。根据学院实际办学情况,章程起草小组在2014年教育部审核章程的基础上,对学院章程进行了重新修订。
    讨论会上,教职工代表们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的作用,对修订后的章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特别是来自各部门的教职工代表们关注与自己工作关联较大的部分,提出的意见切合工作实际,同时,注重文稿细节,提出了很有价值的修改意见。通过本次讨论会,大家达成以下共识: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构架的核心要素,是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学院章程的修订,是学院发展的一件大事,章程是学院依法治校的依据,是学院的“小宪法”,教职工代表参加章程的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现。大家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核准的章程,群策群力,依法治校、依法管理。
    最后,彭增华院长作会议总结。他强调,参会的教职工代表肩负着广大教职工的期望和责任,学院升格为本科高校以后,必须按照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来规范管理,学院的章程是法人治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学院的重大决策,特别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机制。今天的会议也是我们带头学习章程、理解章程的一次会议,为下一阶段章程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基础。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院章程(核准修订稿)
副院长李磊主持会议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院章程(核准修订稿) 发展规划部部长李国华对修订情况作说明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院章程(核准修订稿) 彭增华院长作会议总结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院章程(核准修订稿) 会议现场(一)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院章程(核准修订稿) 会议现场(二)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审议学院章程(核准修订稿) 会议现场(三)
  文/唐敏 图/林云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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