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宝同志参加所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

时间:2016年04月24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4月21日,根据省公安厅和云南警官学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省公安厅副厅长、云南警官学院党委第一书记、院长郭宝同志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警官学院办公室党支部)“党的纪律建设”专题学习研讨,汇报交流个人学习体会。

会议回顾2016年3月以来《党章》学习月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支部委员分别领学《党章》、习近平总书记《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重要论述并汇报交流个人体会。

郭宝同志在汇报交流个人体会时谈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拓展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别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并从“按月、足额、自觉”缴纳党费抓起,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学习教育,夯实党建基础,继承党的优良传统,筑牢党的“灵魂”。

郭宝同志就党支部开展好“两学一做”畅谈“六点”体会:一是深刻认识党支部在党的组织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地位,牢牢把握党支部定位,充分体现和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深刻认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结合支部职能职责,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筑牢党员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夯实做好工作各项基础;三是牢牢把握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的主要内容和总体部署要求,在做合格党员上见成效;四是区分不同层次,抓住关键少数,实现党员全覆盖,促进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眼睛向内查找问题,注重时时解剖反思,在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方面见成效;六是形成学习教育常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始终以党支部普通党员身份参与支部活动,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参与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研讨,汇报交流学习体会,不断提高个人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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