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消防重点单位安全检查

时间:2015年03月20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3月19日,由副校长杨泽宇带队,公安处、资产管理处、学生处,档案馆,宿管中心、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对东陆园校区化工学院、鼎新学生公寓、东一院教工宿舍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以及贡院考棚、袁嘉谷故居、王九龄旧居等历史文化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杨泽宇针对近期我校开展的系列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并就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严防校内发生安全事故提出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各单位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认真按照上级要求及学校规定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维护本单位安全稳定的职责。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各单位要根据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总结以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验,有针对性、预见性、时效性的修订完善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救能力。三是认真梳理存在的隐患、分类有效管控。对近期隐患大排查工作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根据其责任主体、严重程度、特征属性、整改难度进行精细化分类管控,职能部门加强对责任单位的检查督导工作力度,发现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限时有效整改,暂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停止使用、妥善处理,并将隐患向学校汇报。
 

 

检查组将按照学校总体部署,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隐患整改相关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对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整改,指导有关部门完善安全防范组织机制建设,全力维护学校安全和稳定。

 

公安处  供稿

(编辑:马竞欧)

(作者:佚名 编辑:云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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