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故事的通知

时间:2014年03月13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积极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工作,省委宣传部决定在全省开展征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故事,现将省委宣传部《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故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征集内容 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故事,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12个方面的典型故事。 二、征集形式 故事征集形式以文字为主(3000字以内)和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两种类型,故事人物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家庭和集体。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征集工作,主动提供故事线索,善于发现故事,推荐故事,把最具有代表性的故事挖掘出来。 (二)各单位对征集到的故事要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确保故事真实性,组织人员进行深加工,形成成熟的作品后统一报送。每个单位报送数量不限。 (三)各单位送的文字故事和影视故事,需刻录成光盘。影视作品需制成DVD播放格式,视频作品同时提供文字材料。每个故事需注明创作单位、人员、分工及联系方式。 (四)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19日前,将故事材料(光盘)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871—65192275    
党委宣传部   2014年3月12日

  附件: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征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故事的通知

关于征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故事的通知
各州市委宣传部,省委直机关工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宣传统战部、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省总工会宣传部、共青团云南省委宣传部、省妇女联合会宣传部: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提倡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年12月,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省委结合云南实际即将下发实施意见,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为积极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我们将面向各州市、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征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故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活动,充分挖掘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故事,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方面的典型故事,释放社会正能量,彰显时代的主旋律。 二、征集主题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征集时间 故事征集自2014年3月1日开始,至2014年6月1日结束。 四、征集形式 故事征集形式以文字为主(3000字以内)和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两种类型,故事人物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家庭和集体。 五、征集要求 1、主题明确。无论是文字故事,还是拍摄制作成视频作品,每一个故事只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下12方面中的一个方面,如诚信的故事,或公平的故事,或和谐的故事等。 2、故事性强。无论是文字表达的故事还是视频反映的故事,必须有鲜明的主题名称,故事情节好,有人有物,有血有肉,生动感人。 3、真实可靠。真实的故事必须事实存在,是发生在群众中的真人、真事,故事中的人物不受职业、职务、性别、年龄、民族等条件的限制,尽可能反映普通群众。 4、方式创新。在真实故事的基础上,在不夸大、不渲染、不吹捧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艺术加工和文学修饰的手法进行表现,尽可能采取群众容易接受、喜欢接受的创作方式表达,确保报送质量符合要求。 六、报送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要汇总所属地区和系统征集到的故事,组织人员进行深加工,形成成熟的作品后统一报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 2、报送的文字和影视作品,刻录在光盘上通过邮件上报,影视作品需制成DVD播放格式。 3、视频作品还要同时提供文字材料。 4、每个故事后注明创作单位、人员以及分工。 5、各州市报送故事数量不低于2个(文字和视频讲述的故事各一个),三个工委、工青妇各不少于2个,无上限。 七、组织领导 1、各州市委宣传部和省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主动提供故事线索,善于发现故事、推荐故事,把最具有代表性的故事挖掘出来。 2、各有关单位对征集到的故事要认真审核,确保每个故事的真实性。 八、故事使用 1、省委宣传部将征集到的故事进行汇总,并请专家进行筛选后通过适当的渠道和平台进行宣传。 2、入选进入宣传的故事,将给予适当的稿酬补助。 联系人:苏海琳  电话:0871—63992012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2014年2月28日    
(作者:佚名 编辑: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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