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创建“省级文明交通示范学校”

时间:2013年09月04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近日,我校被正式命名为“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明交通示范学校”。

  2012年3月,由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门联合在全省开展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下发了《昆明学院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实施意见》;各相关职能部门多措并举认真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及各项创建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出台《昆明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为,使师生有章可循,依法管理。

  二是加强校园交通文明宣传教育。宣传部、保卫处利用宣传栏、校报、标语、网络等途径广泛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文明行为。

  三是保卫处建立了校园车辆违规通报制度和《昆明学院车辆违规查询系统》,将师生违规车辆情况及时通报到各院系,同时,纳入本部门年度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考核中,各院系加强了对本部门师生的交通行为教育。

  四是保卫处完善了校园道路交通设施、交通标识。

  五是规范了各种车辆的停放秩序。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师生”的原则,保卫处在南门、西门、图书馆、博雅楼设立了非机动车停放点,方便广大师生就近停车。

  六是开展治理。保卫处协调昆明市公安局交警五大队,在校内组建培训了一支由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组成的交通协管分队,充分发挥交通协管队员的作用,每天安排队员于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在主要路口指挥车辆慢行,引导师生安全出行。同时对校内电动车违规载人、占道停车等违规现象进行查处,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一年多来,在各职能部门、各院系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参与下,我校校园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校园环境明显改善,基本杜绝了非机动车遗失案件,师生交通文明意识明显增强,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经过“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联合检查组”的检查和验收,我校成功创建为“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明交通示范学校”。

(作者:佚名 编辑:昆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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