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警合作 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时间:2015年03月12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近日,大理学院附属医院举行了“大理市公安局北区派出所大理学院附属医院警务室”的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大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静玲主持。大理州卫生局副局长沈锦相,大理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张霞,州公安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彪,大理州人民医院副院长胡映,以及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医调委、市一院、市二院的领导应邀出席。大理学院附属医院丁跃明院长,段国伟书记,吴学东、田昆仑副院长及医院部分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大理市政法委副书记杨洪坤宣读了批准设立“大理市公安局北区派出所大理学院附属医院警务室”的批复。

大理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段国伟作了讲话。他介绍了医院的基本情况,强调了设立警务室的必要性,对州市党委、政府,州、市公安局,大理市政法委、北区派出所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表示,警务室的设立将使医患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调解,确保医疗工作得以正常运行。医院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就医环境,为滇西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大理市委常委、市政法委张霞书记作了讲话。他指出,在医院设立警务室,对进一步推动群防群治、警院协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充分发挥医院警务室的职能作用,他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按照警务室建设标准,确保“软硬件”设施齐全,建设规范化,警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认真履行警务室的工作职责,及时调解涉医矛盾纠纷,确保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三是协助做好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安全监督指导工作常态化;四是积极协调解决医院警务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医院正常秩序和患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随后,由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李彪局长,大理州卫生局沈锦相副局长共同为警务室揭牌。

最后,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在解说员的引导下参观了医院2号住院大楼。揭牌仪式圆满结束。

   在医疗机构内设立警务室,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卫计委以及省公安厅关于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相关要求的具体措施,是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安全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净化医院周边治安环境,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就诊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依法打击“医闹”事件,防止其恶性化、扩大化的有效途径。在省卫生计生委及州政法委、市公安局的支持下,大理学院附属医院设立了“大理市公安局北区派出所大理学院附属医院警务室”。我们相信,大理学院附属医院警务室在投入使用后,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改善患者就医环境、促进医院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佚名 编辑:大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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