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提醒

时间:2016年01月23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摘要]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将于2016年1月16日-17日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环节,属国家级考试。

  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将于2016年1月16日-17日在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精品课)的重要环节,属国家级考试。在此特别提醒考生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要及时持报考卡到报名点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面的“考生须知”及“特别提醒”等其它注意事项。入场时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务必带齐。

  二是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要求携带考试用具。参加美术类的考生需自带画板、画笔等用品;参加书法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毛笔、墨汁、画毡等用品;参加声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备演唱歌曲的乐谱;参加器乐类考试的考生需自带乐器;参加舞蹈类的考生需自备舞蹈表演的CD伴奏音乐,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考试。

  三是考生不准携带手机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否则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考生不准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参加考试;报考声乐类的考生不准自带伴奏人员;报考美术类和书法类的考生不准在试卷上涂画与试题要求无关的内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四是笔试科目考试开考信号发出之前不准答卷或绘画;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才准交卷离场(速写考试除外);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考试结束信号发出之后,应立即停止答卷或绘画,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五是面试科目要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待考室待考;待考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安排依序参加考试,考试完毕应安静的离开考场。

  六是考生要增强鉴别能力,切勿轻信“助考机构”的虚假宣传,要自觉遵守承诺,诚信应考,若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对考生暂停参加该项或其它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计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新增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及代替考试罪等内容,即“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为加大社会各界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增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省在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字专业考试期间设立对各种违规作弊行为举报电话,举报电话为13098999761。

  希望广大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不要违规作弊,影响个人的发展和前途。

(海南省考试局)

(作者:佚名 编辑: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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