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起采集入学信息 特长招生倾向传统文化

时间:2015年02月11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摘要]今年,北京市幼升小、小升初继续使用统一的入学服务系统,采集学生信息时间为5月1日到31日,杜绝跨区跨片招生。

中新网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 杜燕)今年,北京市幼升小、小升初继续使用统一的入学服务系统,采集学生信息时间为5月1日到31日,杜绝跨区跨片招生。与往年不同,在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方面,今年将向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倾斜。

今天,北京市教委发布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北京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今年幼升小、小升初仍将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其中,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

李奕称,今年,北京市仍将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据悉,学生信息采集时间为5月1日到31日,全程记录每一个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杜绝跨区跨片招生。

他表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学生,包括京籍学生、非京籍学生和外籍学生,都在该系统内完成信息采集,不按时采集将无法生成学生学籍,原则上不能入学。

其中,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北京市户籍对待。

非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北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李奕还表示,今年,北京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除北京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特长生招生项目和数量要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倾斜,且2015年各区县招收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2014年。

他称,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对于民办学校和寄宿制招生学校,要在5月24日之前提前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此外,李奕表示,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完)

(中国新闻网)

高考
(作者:佚名 编辑: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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